睿博(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新二村,成立于2015年11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8832W4W,法定代表人赵云海,注册资本20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纳米银胶体设备机、净水机、饮水机、蓄电池、纺织面料;批发、零售:人造革、针纺织品、服装服饰、轻纺原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制品、建筑材料、包装材料;生产、加工:PVC压延革、人造革、针织面料;废水处理工程;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该企业生产产品过程中使用到DMF(N,N-二甲基甲酰胺)和用DMF做溶剂的树脂溶液,使用过后的DMF通过厂区回收装置进行回收,通过管道输送至DMF罐区存储,部分返回车间生产装置使用,多余的DMF则对外销售。
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睿博(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DMF储存、经营过程,主要包括:
1)储罐区(DMF)及DMF装卸设施。
2)涉及的危险化学品:DMF。
3)与DMF储存经营相配套的水、电、汽、消防等公用工程系统。
4)涉及的建、构筑物:储罐区(罐区内设4只137m³DMF储罐)。
5)储罐区(DMF)及其与周边环境的距离。
6)DMF经营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人员资质等。
DMF回收装置、厂区内其它与DMF储存经营无关的装置、设施不在本报告的评价范围内。
评价要求: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危险、危害因素的程度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价,编制的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估结论明确、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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