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希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尔化工”或“企业”)前身为浙江希尔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015年5月18日变更为现名,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上余镇八四路8号,注册资本436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郑煊。希尔化工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有在职员工80人,配备有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建设有100t/a 4-己烯-3-酮、200t/a 橡苔晶、300t/a
2,6,6-三甲基-3-环己烯-1-甲基酮生产装置。
因市场需求变化和企业发展需要,希尔化工通过拆除橡苔、甲基酮车间内原有100t/a 4-己烯-3-酮生产装置改建一套手性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建设“浙江希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60t/a手性环氧氯丙烷、1500t/a手性3-氯-1,2-丙二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737.55万元,于2024年4月8日取得由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发的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404-330881-07-02-99202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拆除橡苔、甲基酮车间内100t/a 4-己烯-3-酮装置,新建一套960t/a手性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联产1500t/a手性3-氯-1,2-丙二醇);②新建包装车间,用于产品环氧氯丙烷、氯代丙二醇和精馏残渣包装;③对甲类罐组一进行改造,将1只30m3的丙酸储罐(原4-己烯-3-酮装置使用)改造成3-氯-1,2-丙二醇储罐;④新建甲类罐组三,布置一只60m3原料环氧氯丙烷储罐、一只60m3的R-环氧氯丙烷储罐和一只60m3的S-环氧氯丙烷储罐;⑤拆除原有戊类罐组(35m3盐酸、40m3盐酸、35m3液碱储罐各1台),向西移位,新建戊类罐组(80m3盐酸、液碱储罐各1台);⑥依托甲类仓库一的危废间储存本项目新增危废(精馏残液和釜残,约220t/a);⑦依托甲类仓库二防火分区二储存本项目产品手性环氧氯丙烷、氯代丙二醇产品及包装材料;⑧对变配电设施进行改造,增加布置该项目新增生产装置的自控机柜及供电负荷装置;对TO焚烧设备进行改造,该项目有机废气接至原有尾气管送至TO焚烧设备区处理。
本项目设立安全评价由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安全设施设计由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已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分别由衢州华宏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土建)、浙江巨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设备安装)、衢州吉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电仪安装)施工,浙江宏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并于2025年06月16日开始试生产。
本项目产品环氧氯丙烷以及联产产品3-氯-1,2-丙二醇为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本项目新建的甲类罐组三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改建后的橡苔、甲基酮车间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产品及规模为:200t/a 橡苔晶、300t/a
2,6,6-三甲基-3-环己烯-1-甲基酮、960t/a手性环氧氯丙烷(联产1500t/a手性3-氯-1,2-丙二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8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浙应急危化〔2023〕179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以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为此浙江希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太阳集团网址8722开展本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评价要求: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危险、危害因素的程度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价,编制的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明确、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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