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浙化院”)始建于1950年1月,拥有实验用房达11.2万平方米,配置了国际先进水平的各种科研设备,是目前浙江省内规模最大的科研开发类院所之一,是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浙江基地的依托单位。同时,还是长三角有机硅研究中心、浙江省氟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通过国家实验室认证的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依托单位。设有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含氟温室气体替代及控制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职工300人。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武灿,注册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926号,注册号:91330000717614261R,注册资本21160.16万元。公司占地面积188亩,主要有农药创制中心、聚合物研究所、氟碳化学品研究所、特殊化学品研究所、锂电重点实验室、分析与标准重点实验室。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由于科研需要,在实验室小试研发和物品分析化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盐酸、硫酸等化学品,涉及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使用和储存。
公司门口 实验室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