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成立于2014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38045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马静超,公司注册地点为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233号。是一家从事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电子材料、电子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Mini/Micro LED的设计、制造、销售产品的企业。公司分A、B厂区,A厂区占地面积93280.75㎡,建筑物占地面积41136.03㎡;B厂区占地面积95712.63㎡,建筑物占地面积268500㎡,本项目在公司A厂区。
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为了将现直排氢气进行收集后达标排放,收集氢气进行二次循环利用,现拟投资2700万元,在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A厂区原19号高纯材料车间北侧建设尾气治理与回收利用设施。为此公司于2025年5月已向义乌市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名称:京东方华灿光电含氨尾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505-330782-99-02-989004。
本项原料气来自于经水洗法(透气膜)氨回收后的外延尾气,采用尾气PSA氢气防治设施,将现直排氢气进行收集后达标排放,收集氢气进行二次循环利用,生产的氢全部做为外延外延生产车间的原料,不进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改版)辨识,企业按行业分类属于C3972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对照原安监总局公告 2013年第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本行业未列入需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行业的范畴,故无需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同时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要求,由于造纸等工贸企业不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内部需要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存储设施的,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89号令修订)的规定,无需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列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本项目收集的氢气自用、不外售,因此也不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厂区门口 现场照片